@新区各大企业,抓紧了!

距离今年企业年报报送结束

只有35天了


企业应当在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通过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

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事关信用

千万别掉以轻心!


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各类市场主体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的通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章的规定,凡在金普新区区域内注册登记且未注销亦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含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受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年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网址为http://ln.gsxt.gov.cn/),报送和公示上一年度的年报。

一、年报方式

登录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按照说明和提示,在线填报并公示年报。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报信息的须登录公示系统在线填报,选择不公示年报信息的应填报纸质《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后,到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



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报年报信息,公示系统默认为联络员手机验证方式登录,没有联络员的市场主体或联络员发生变更的,在线注册后即刻生效;公示系统同时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具体操作详见页面提示。两种方式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逾期年报的处理

每年6月30日24时年报法定期限截止时,仍未报送公示上一年度报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长期不经营市场主体的处置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主动办理注销登记,避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受到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联合惩戒。

四、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问题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自2019年度年报开始,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统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涉及年报及其他信息公示的有关问题,不明事宜请根据业务内容咨询相应辖区部门。



友情提醒

年报请尽量早报

以免临近日期时漏报、忘报

而且早报更有益!

▲能得到商业伙伴的信赖

合作机会增多

▲申请信用贷款时尽早通过银行审核

获得贷款


现在距离年报截止还有一个多月了

请抓紧时间报送哦!